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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公司一审败诉

1999-12-04 来源:生活时报 黄立群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3日讯本报12月2日《“罗伯特”未经许可办学成被告》所报道的学生家长诉罗伯特公司返还学费一案,今天在北京宣武法院一审判决,罗伯特公司败诉。

法院判决书认为:被告罗伯特公司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进行英语教学,违反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也超出了经营范围。对被告违法行为法院予以训诫。被告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收入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北京市罗伯特文化教育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七日内返还原告崔先生夫妇4366.25美元。

被告方代理人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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